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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将消失 寿险公司各有打算

文章发布于:2019-12-18 03:09:39

[ 由于外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因此在合资寿险公司中出现了一批中资股东和外资股东各持股50%的公司,这样“五五开”的比例使得其中部分公司在出现经营理念及战略的分歧时会产生矛盾,出现“合资病”,既不利于公司经营,也容易让双方“分道扬镳”,历史上中方或者外方股东屡次变更的合资寿险公司屡见不鲜。]

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天花板”明年起就将彻底消失。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下称“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从原来的2021年到现在的2020年1月1日起,面对“天花板”的加速消失,对保险业对外开放无疑是重大利好。不过,据第一财经记者从行业内了解,合资寿险公司们也是各有“算盘”,众多合资公司外资股东已考虑增持甚至全资持有寿险公司股份,但也有外资股东认为与中方股东合作良好也需要中方股东资源,暂时选择“按兵不动”。

“五五开”带来“合资病”

银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下称“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有关主体可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及通知向银保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在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系列政策中,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放开成为市场普遍关注的一项。根据之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时的承诺,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但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0%,只有友邦保险、中德安联、中宏保险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由于在中国加入WTO之前成立,因此突破了这一限制。

由于外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因此在合资寿险公司中出现了一批中资股东和外资股东各持股50%的公司,这样“五五开”的比例使得其中部分公司在出现经营理念及战略的分歧时会产生矛盾,出现“合资病”,既不利于公司经营,也容易让双方“分道扬镳”,历史上中方或者外方股东屡次变更的合资寿险公司屡见不鲜。

而在此轮开放中,这一持股限制被打破。2018年4月11日,新一轮金融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发布,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被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提前至2020年。银保监会表示,上述通知的发布,也是为推动加速对外开放举措尽快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12月6日,为了配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突破,修订近两个月的新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其中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并为2020年适时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预留制度空间。

而在“天花板”将于明年1月1日消失的背景下,实施细则中合资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的规定又将面临进一步更新。银保监会在通知中表示将尽快启动修订,并在修订后重新发布。

银保监会表示,取消外资寿险公司股比限制,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引入更加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更加多元化的寿险产品,增强寿险市场活力,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服务。

外资战略出现分化

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彻底放开,不少合资寿险公司已摩拳擦掌,开始加大持股比例的计划。

近日,第一财经就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在中德安联中持股51%的安联集团有意向申请对中德安联全资控股,目前正在进行一系列内部程序。同时,第一财经在行业内了解到,欲加大持股比例甚至谋求全资控股的合资寿险公司外方股东也不止安联集团一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第一财经分析称,在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彻底放开的政策下,可能会有不少合资公司的外资股东陆续增持股份。首先,突破股权比例是此前外资的核心诉求。之所以选择合资,是因为政策所限,现在政策改变了,外资会有不同的选择。其次,出现“合资病”的合资寿险公司也会谋求改变。另外,全球保险市场的重心一直呈现东移的态势,中国是重要的驱动力量。中国人口结构变化以及经济发展,意味着保险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很多外资看到了这一点,希望以公司体制的突破,更好地实施自身的市场战略。

事实上,从2018年金融业新一轮对外开放至今,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的批筹;全国首个合资保险资管公司工银安盛资产管理公司的开业;安联(中国)保险控股的获批开业……都已经显示外资已明显加大在中国的布局。

银保监会12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10月,银保监会批准了18项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筹建申请,15项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开业申请。此外,今年1~10月,银保监会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共计152.72亿元。

截至2019年10月末,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131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513.63亿元,总资产12847.47亿元。

不过,朱俊生也表示,外资股东之间也可能会有分化,例如外资股东的亚太战略、特别是中国战略可能会发生变化。而外资股东自身的战略调整,也会影响到对中国的布局。

一名合资寿险公司的外方股东高管曾在近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与中方股东合作愉快,中方股东拥有丰富资源,对合资寿险公司的业务布局有较大帮助,因此目前暂时没有进一步增大持股比例的打算。

朱俊生表示,预计合资寿险公司外方股东在提高股权比例的同时也会更加重视发挥中方股东的优势。因为要有效拓展中国市场,需要实现有效的本土化,发挥中方股东优势也有助于外资拓展中国市场。

上述业内知情人士则分析称,在外资股东欲增加股权比例的道路上,也需要争取到中方股东的支持。而即使中方股东同意出售股份,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程序。相对来说,计划新进入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们如欲在中国成立全资寿险公司则会更显顺畅。

据悉,英国佰仕富人寿再保险亚太区总经理Andrew Gill(安德鲁·盖尔)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非常关注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在2017年已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基础上,目前已经有明确计划在中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银保监会表示:“我们希望现有在华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能够充分利用进一步开放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不断提高外资机构的经营活力与管理能力。同时,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我们欢迎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履行开放承诺,并努力创造有利于中外资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营商环境。”

在金融业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银保监会也将持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完善审慎性标准,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确保引入的机构具有优秀的专业能力、良好的风控能力和充足的资本实力,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促进金融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文源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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