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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财税实务精选答疑精选

文章发布于:2019-12-15 16:07:55

冷静地看,细细地品,不放过蛛丝马迹

反复斟酌,慢慢深入,心中自有铁算盘

                                        —泰尔企服

财税实务案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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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处置报废包装物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我公司处理一批白酒包装材料(箱子、盒子等),因为年久已不能用报废,现开出增值税发票,原值200多万,现在能卖15万元,我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计提销项税可以吗?我们是否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低价处置包装材料,不属于进项税转出的情形,取得的处置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属于有正当理由的情形,贵公司应准备相关证明处置收入的公允性即可。

财税实务热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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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企业职工培训用书进项税能够抵扣

我公司购买了职工培训用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图书用于员工提升业务技能,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不可抵扣项目。因此,购进图书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财税实务难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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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公司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如何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员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是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可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财税实务会计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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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即征即退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什么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中相关规定享受该政策应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增值税即征即退,指财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及时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第一条规定,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应纳税额,应退税额,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税务机关采用先退税后进行评估管理。

账务处理如下:

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应返还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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