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关于重大疾病产品 “择优理赔”的公告
文章发布于:2021-01-09 14:16:25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2020 版重疾定义”),为坚持贯彻公司“以信为本,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制定重大疾病产品“择优理赔”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07 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2007版重疾定义”)标准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详见附表)。
2、重大疾病首次确诊日期在2020年11月5日(“疾病定义2020版”颁布之日)及以后的理赔申请。
二、方案规则:
在客户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可基于“2007版重疾定义”或“2020 版重疾定义”,择优选择有利于客户的疾病定义标准作为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附表:适用保险产品清单
幸福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健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盈彩人身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盈彩人身重大疾病保险(B款) |
幸福康乐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康乐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幸福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终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祥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祥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C款) |
幸福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康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非凡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财富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财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悦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康福宝重大疾病保险(A款) |
幸福附加康福宝重大疾病保险(B款) |
幸福附加康福宝重大疾病保险(C款) |
幸福附加聚福宝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鸿福宝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附加贵福宝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
幸福团体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