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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记录终生跟随 二次酒驾处罚更重

文章发布于:2020-05-29 1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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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在我们身边,个别驾驶人偏偏不能“痛定思痛”。

近日,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处一名驾驶人。这名驾驶人曾因醉驾被查处,如今竟然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身边的事




5月16日22时许,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接到该局苏桥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说在苏桥镇一公路上,两辆车的驾驶人在吵架,其中有名驾驶人涉嫌酒驾。

挂断电话,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执勤民警闻到驾驶人黄某身上有酒气,遂将其带回大队详细了解有关情况。

据黄某介绍,当日19时许,他和亲友一起到苏桥镇上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喝了点儿酒。当日21时许,酒席结束。黄某的儿媳提醒他酒后不能开车,但他不听劝。他驾车行至苏桥镇于村附近时,由于被路边一辆车挡住去路,在酒精的作用下,就一时冲动辱骂对方。双方因此起争执。黄某见对方人多,怕自己吃亏,就让同行的妻子和儿媳报了警。

执勤民警将黄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9.33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2013年3月,黄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截至今年5月20日,他依然未取得驾驶证。黄某无证驾驶且二次酒驾,执勤民警告知他不仅要被罚款而且要被拘留。黄某一听傻了眼,万万没想到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5月21日,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无证驾驶对黄某罚款1000元,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罚款1500元,合并罚款2500元,并对其实施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警方提醒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广大驾驶人须知,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一旦被查到,将受重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为保证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更不要“以身试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始终不会放松,只会持续严查。因此,请广大市民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也不要劝开车的人喝酒。

来源: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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