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灯“伤眼”?康瞳助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视力知识学起来!
文章发布于:2024-04-07 17:21:43
平平无奇
孩子在家做作业的晚上
此时还没轮到你出场
孩子还在桌前埋头苦干
你远远地看到——
TA坐在书桌前
扭来扭去 磨磨蹭蹭
挠头摸眼
头快要埋进作业里去
还没等你喊一声“头抬起来”
孩子转头跟你说
“这灯不舒服,眼睛累”
怎么回事?
这可是专门买的“护眼台灯”
01 要护眼
请选用合适的台灯
02 有了台灯就OK?
NO!NO!NO!
那么在看书的同时
我们如何积极保护视力健康?
选择一本符合卫生标准的书
对于保护视力起着重要作用
关于视力监测和近视防控
这些名词术语一起来学习
之之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 11533—2011)摘录
1 视力表使用方法
1.1 一般视力测定
按视力表一般使用方法,测出被检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行视标(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
1.2 低视力测定
视力不到4.0(0.1)时,可采用下列方法测定:
a)被检者直接走到远视力表前1m处,测得的5分记录均需减去校正值0.7(即表1中1m检查距离相应的校正值e),此时远视力表可测3.3—4.6(0.02—0.4)的视力;
b)被检者向远视力表走近至表1左侧所列某一检查距离时,测得的5分记录值加相应校正值e后即为其实际视力;
表1 远视力表变距校正表
2 视力统计
2.1 采用5分记录的视力可直接进行视力水平比较及视力平均、标准差、标准误、显著性检验等统计学处理。
2.2 所有小数记录、分数记录及视角、视标大小、设计距离等数值均不能直接采用2.1的方法进行比较、统计,小数记录可用表2换算后统计。
表2 小数记录折算5分记录
注:如被检者需在视力表前80cm处才能辨认4.0行视标,视力记为3.2;60cm处记为3.1;50cm处记为3.0。